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生产企业名称 | 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浙妆20160040 |
住所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开发区龙浦路16号 |
生产地址 | 东城开发区龙浦路16号(5号楼、7号楼、8号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3148198797R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章旦红 |
生产许可项目 | 产址1:膏霜乳液单元-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一般液态单元-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粉单元;(具体产品类别见副本) |
有效期至 | 2023年10月25日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证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 |
状态 | 有效 |
注销日期 |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