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在为产业发展减负增效方面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问:
《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在为产业发展减负增效方面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答:
针对行业关切的实际问题,本标准落实风险管理理念,在为产业减负增效方面,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以统一的标准明确化妆品通用安全要求。以往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分散在多个标准、技术规范中。本标准为法律效力最高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对统一规范化妆品安全的核心技术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
二是科学、客观地规定禁用物质的管理要求。将化妆品禁用物质定义为不应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同时明确,当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国家有限量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规定限量的,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不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上述规定明确了“禁用”并不等于“不得检出”,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所带来风险的科学判断提供了依据。
三是精准管控化妆品安全风险。本标准规定,对汞、铅、砷、镉等8种有害物质应符合的限量要求。为提升风险防控精准度,标准提出对于甲醇、二?烷、石棉、苯等,当化妆品中使用了可能带入这些有害物质的特定原料时,应重点关注该产品有关限量要求。对于未使用特定原料的产品,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设定上市前必须进行的检验项目,以降低不必要的产品检验成本。
四是设置合理过渡期。本标准定于2028年1月1日实施,标准实施前已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可以继续销售到其使用期限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