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小样”经营有何要求?
小样化妆品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
“化妆品小样”经营有何要求?
答:
化妆品小样不是“法外之地”。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经营者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依法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该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包括履行供应商审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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