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留样?
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问: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留样?
答:
《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留存每一批生产的化妆品样品备查。留存样品数量应当能够满足开展注册备案检验所需,可以不包括防晒、祛斑美白、防脱发等人体功效试验所需的样品数量。
阅读原文: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问题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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