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化妆品通报 ACD 要求?如何进入东盟市场?
东盟化妆品指令(ACD)要求化妆品在上市前完成通报,由东盟各成员国监管机构接收。通报主体为东盟境内的公司或授权代表。通报资料含产品配方、CPNP 式通报、安全评估等。东盟各国实施程度不同,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越南、文莱、老挝、缅甸各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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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化妆品指令(ACD)要求化妆品在上市前完成通报,由东盟各成员国监管机构接收。通报主体为东盟境内的公司或授权代表。通报资料含产品配方、CPNP 式通报、安全评估等。东盟各国实施程度不同,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越南、文莱、老挝、缅甸各有具体要求。
东盟化妆品原料管理参考欧盟化妆品法规,但部分原料限值有差异。东盟有禁用、限用原料清单(ACD 附件),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实行准用清单管理。出口东盟前应核对各国具体清单,因为各国实施 ACD 程度不同,部分国家有额外限制(如泰国对部分原料更严格)。
东盟化妆品指令实行成员国分别通报,通常只有在目标成员国依法注册经营的本地公司,才能作为负责将产品投放当地市场的主体提交通报。一个国家的通报不能自动覆盖其他东盟国家;进入多个国家应分别办理。当地责任公司还需保存可供监管检查的产品信息档案 PIF,并对配方、标签、安全和上市后问题负责。
可以。绿翊合规的国际化妆品合规服务覆盖欧盟 CPNP/PIF、欧盟责任人及 CPSR,英国 SCPN/PIF,美国 MoCRA 设施注册与产品列名、OTC 边界,以及东盟、日本、印尼、泰国、越南、菲律宾、中东 GCC、沙特、阿联酋和 HALAL 等市场。具体服务会按目标国家分别设计,不能用一个国家的通报替代所有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