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化妆品药事法通报制度?出口日本要求?
日本化妆品受《药机法》(旧药事法)监管,分为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准药品)。化妆品实行制造销售申报制度,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向都道府县申报。进口化妆品须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办理。需提交配方、标签、安全资料,部分原料受《化妆品基准》限制。医药部外品需取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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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化妆品受《药机法》(旧药事法)监管,分为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准药品)。化妆品实行制造销售申报制度,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向都道府县申报。进口化妆品须由日本境内制造销售业者办理。需提交配方、标签、安全资料,部分原料受《化妆品基准》限制。医药部外品需取得许可。
日本化妆品配方须符合《化妆品基准》,审核要点包括:原料是否在准用清单内、限用原料浓度是否超标、禁用原料是否使用、配方安全性、标签宣称匹配度等。日本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实行准用清单管理,对部分原料有特殊限制(如对羟基苯甲酮防晒剂、水杨酸等)。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上市。
日本医药部外品(医薬部外品)是介于化妆品和药品之间的类别,具有特定功效(美白、防脱发、抑汗、祛痘等)。医药部外品需取得制造销售许可,提交功效依据、配方、安全资料,由厚生劳动省审查,周期约 6~12 个月。化妆品实行申报制无需事前审批,医药部外品需许可后方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