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化妆品飞行检查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从国家药监局到各省局联动,飞行检查的组织模式已从传统的省域自主检查逐步扩展至跨省交叉检查新格局。与此同步,5月25日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128号令,7月15日施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层级确立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并搭建了完整的信用修复与公示程序。这两条看似独立的主线,在2026年下半年将形成前所未有的监管合力。

一、跨省交叉检查的制度逻辑与2026年推进态势

跨省交叉检查并非全新制度创造,其法理基础根植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赋予的跨区域监督检查权。传统飞行检查以省药监局为主体,检查员库局限于本省范围,客观上存在熟人社会效应和检查标准地域差异。2025年以来,国家药监局飞行检查通报中,由异地检查组主导的比例已从2024年的不足15%提升至2026年上半年的近40%,跨省交叉检查正在成为常态。

跨省交叉检查的核心机制包括三个维度:一是检查员库跨省共享,国家局建立全国统一的化妆品检查员信息平台,实现资质互认、信息互通;二是检查任务随机匹配,国家局飞行检查任务中,检查组长原则上不由被检查对象所在地药监人员担任;三是检查标准统一,依托《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105条)实现全国一把尺子量到底。

二、五类跨省联合执法典型场景

从2026年上半年实践来看,跨省交叉检查主要集中在以下五类场景:

  • 委托生产跨省监管协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A省、受托生产企业在B省的情形,两地药监局通过联合检查、信息通报实现两端同步监管。2026年上半年,国家局通报的飞行检查案例中,委托生产关系下的跨省协同检查占比约32%。
  • 原料供应链跨省追溯:同一原料供应商向多省企业供货时,上游省局追溯检查与下游省局流向检查形成闭环。
  • 网络销售跨省执法协作:电商平台注册地在A省、品牌方在B省、仓储物流在C省,三省协同查处网络销售违规行为。
  • 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溯源: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后,从销售地到生产地到原料供应地的全链条跨省追溯。
  • 重大安全事件跨省联动:化妆品严重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的多省联合调查。

三、128号令信用修复公示四步流程

128号令(2026年7月15日施行)第28条至第35条系统规定了信用修复的程序框架。化妆品企业因飞行检查被认定严重违法失信后,可按以下四步流程申请信用修复:

第一步:整改完毕并提交证明材料。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飞行检查缺陷整改,取得属地药监局整改复查合格意见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整改报告、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视频、相关制度修订文件、培训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如适用)。

第二步:行政处罚履行完毕。如飞行检查伴随行政处罚(警告/罚款/停产停业等),须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特别提示:128号令第31条明确,仅主动履行处罚义务不当然启动信用修复,还需满足公示期限要求。

第三步:满足最短公示期限后提交修复申请。128号令第29条规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从列入之日起算)。企业须在满足最短公示期后,向作出列入决定的药监部门提交书面信用修复申请,并附整改证明材料。

第四步:药监部门核查并作出修复决定。药监部门应在收到修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查通过的,作出准予修复决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将修复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核查不通过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四、跨省交叉检查与128号令信用修复的联动机制

这两大制度的衔接体现在三个方面:

  • 检查结果跨省互认与信用信息共享:A省飞行检查的结果,同步推送至国家药监局信用信息平台,B省、C省在后续监管中可直接引用,形成一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联动惩戒格局。
  • 信用修复后检查频次差异化: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虽不再受限,但128号令第35条规定修复后1年内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飞行检查频次不低于正常企业的2倍。
  • 虚假修复加重处罚:128号令第33条明确,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信用修复的,自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且重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企业五步合规应对路径

面对跨省交叉检查常态化与128号令信用监管强化,建议企业按以下五步构建合规防线:

第一步(立即):全面排查GMP体系运行状况,对照105条检查要点逐项自查,重点聚焦委托生产关系、物料追溯链、批记录完整性三大跨省交叉检查高频关注领域。

第二步(7日内):建立跨省协同合规档案,梳理本企业涉及的所有跨省供应链、委托生产关系、网售平台关系,建立对应的法定授权文件与联络机制。

第三步(30日内):组建信用管理专岗,指定专人负责128号令信用信息监控与修复程序对接,确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步(持续):建立飞行检查应急预案。跨省交叉检查以不预先告知为原则,企业须确保任何时间点的生产质量管理状态均可经受外部检查。

第五步(前瞻):关注128号令施行后的配套文件。国家药监局正在制定化妆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认定标准,预计2026年三季度发布,企业应提前研究并纳入合规管理体系。

跨省交叉检查机制和128号令信用监管体系的同步推进,标志着中国化妆品监管从处罚导向向信用治理的深刻转型。企业在从7·1综合切换的短期压力中走出来后,应当以更长远的视角构建以信用合规为核心的长效机制。绿翊合规持续跟踪化妆品监管动态,为企业提供从法规解读到合规体系建设的全流程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