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技术规范》《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消毒类产品根据风险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国产消毒产品(器械)企业须按照产品风险类别完成相应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方可合法上市销售。本文系统梳理国产消毒产品备案全流程。
一、消毒产品定义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根据上述法规体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消毒类产品根据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不同,实行分类管理。企业须准确判断产品所属类别,按照对应监管要求完成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消毒产品分类管理
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消毒产品(较高风险)
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和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
高水平消毒剂: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致病性细菌芽孢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消毒剂。
第二类消毒产品(中度风险)
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以及抗(抑)菌制剂。
抗(抑)菌制剂:指直接接触皮肤黏膜的、具有一定杀、抑菌作用的制剂(栓剂、皂剂除外)。抗菌制剂在使用剂量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杀灭率≥90%(杀灭对数值≥1.0);抑菌制剂在使用剂量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抑菌率≥50%。
第三类消毒产品(较低风险)
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
特殊情况:同一个消毒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应当以较高风险类别进行管理。
三、消毒产品审批和备案规定
(一)需要行政审批的消毒产品(消字号批件)
新消毒产品需要取得消毒产品许可批件。新消毒产品包括: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此类产品须向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审批,经技术评审合格后核发许可批件。
(二)需要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的消毒产品(消字号备案)
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应在首次上市前做好卫生安全评价,并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获得当地卫健委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不需要备案和许可的消毒产品
第三类消毒产品不需要做备案,企业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对应技术要求即可生产和上市销售。但企业仍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要求
备案要求
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对产品做卫生安全评价,评价须有完整的科学依据,形成《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将该评价报告和其他备案所需整套资料提交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注册所在地卫健委对所提交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给予公示,以供公众查询。
评价内容
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其中:
- 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
- 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
责任单位的卫生安全评价应当形成完整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和评价资料两部分。
检验要求
法规对送检样品、检验方法、检验结论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对消毒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时,应当对消毒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检验项目应当使用同一个批次产品完成(检验项目应符合法规要求)。
首次备案检验:应根据产品不同类别按规定检测,检验应当在具备CMA资质认证的检验机构进行。
延续备案检验:第一类消毒产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备案的,检验时只作关键项目:
- 消毒剂检验项目: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
- 消毒器械检验项目:主要杀菌因子强度和一项抗力最强的微生物杀灭试验
- 生物指示物检验项目:含菌量的测定
- 灭菌化学指示物检验项目:颜色变化情况的测定
两年内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不再做。
有效期管理
- 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满前生产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
- 第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长期有效
-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消字号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国产消毒产品(器械)备案须提交以下资料:
- 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 检验报告(含结论)
- 产品标准(企业标准)
-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产品配方(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等适用)
- 消毒器械结构图(主要元器件及参数)
- 商标注册证/受理通知书(如已注册/申请注册)
- 责任单位营业执照
六、国产消毒产品备案流程
国产消毒产品(器械)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 确定产品分类(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 编制产品企业标准并完成标准公示
- 准备样品并在CMA资质检验机构完成检测
- 编制产品标签(铭牌)和说明书
- 整理产品配方、结构图等技术资料
- 形成《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登录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
- 当地卫健委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公示
- 取得备案号,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 第一类产品四年后须重新评价备案
七、新消毒产品许可申报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属于新消毒产品,须按照《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申请卫生行政许可。主要流程包括:
- 产品研发及配方确定
- 样品送检(须在国家指定检验机构完成全套检测)
- 编制申报资料(含产品研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检验报告等)
- 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 技术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
- 行政审批(决定是否批准)
- 核发消毒产品许可批件
新消毒产品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持有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申请延续。
八、其他合规要求
-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
- 标签说明书合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须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功效
- 产品质量控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批次产品符合企业标准和法规要求
- 不良反应监测:企业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发现产品安全问题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 产品变更管理: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须按规定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更新备案
- 监督抽检配合:企业应配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抽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持续合规
常见问题解答
国产消毒产品备案和审批有什么区别?
新消毒产品(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须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审批,取得消毒产品许可批件后方可上市;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须在首次上市前完成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并经当地卫健委公示;第三类消毒产品无需备案或审批,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即可上市销售。
消毒产品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如何区分?
第一类为较高风险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和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为中度风险产品,包括除第一类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及抗(抑)菌制剂;第三类为较低风险产品,即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同一个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以较高风险类别管理。
国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多久?
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满前生产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第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长期有效,无需定期延续。两类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延续备案时检验项目仅需检测关键项目,两年内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的项目可免做。
国产消毒产品备案需要做哪些检验?
首次备案须根据产品类别按规定在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全套检测,包括有效成分含量、pH值、微生物杀灭试验、毒理学试验等。延续备案仅检测关键项目:消毒剂为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杀灭试验;消毒器械为主要杀菌因子强度和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杀灭试验;生物指示物为含菌量测定;灭菌化学指示物为颜色变化情况测定。所有检验项目须使用同一批次产品完成。
国产消毒产品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消字号备案须提交八项资料:产品标签(铭牌)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产品标准(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配方(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适用)、消毒器械结构图(主要元器件及参数)、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如有)、责任单位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须形成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交至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什么资质?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申请卫生许可证须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人员。卫生许可证记载的生产项目、类别和工艺须与实际生产一致,如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新办、扩项、延续等事项均可委托专业机构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