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对牙膏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境内责任人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牙膏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境内责任人,有下列违法行为的,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一)申请牙膏行政许可或者办理备案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牙膏许可证件;

(二)未经许可从事牙膏生产活动,或者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三)在牙膏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四)更改牙膏使用期限;

(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公布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六)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监测、报告牙膏不良反应;

(七)拒不实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责令召回、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的决定;

(八)境内责任人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或者境外牙膏备案人拒不履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3年05月29日

阅读原文: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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