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对于宣称温和或量化指标或进行特定宣称的化妆品系统中应如何填报?

答:

对于以下三类化妆品: 1、宣称温和(如无刺激)或量化指标(如功效宣称保持时间、功效宣称相关统计数据等)的化妆品; 2、进行特定宣称的化妆品(如宣称适用敏感皮肤、宣称无泪配方); 3、通过宣称原料的功效进行产品功效宣称的化妆品。 备案人应当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中产品标签项下其他特别宣称处勾选、填写相应内容,如下图所示。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阅读原文: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三期) (功效宣称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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