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生产时,若原料超出《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中的使用量,应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开展安全评估,或按照《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使用其他原料数据类型。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生产时,若原料超出《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中的使用量,应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开展安全评估,或按照《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使用其他原料数据类型。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17日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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