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进口普通化妆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可以使用原备案资料的复印件吗?

答: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普通产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对于非安全性原因注销的,再次申请备案时可使用原备案资料的复印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2年04月19日

阅读原文:进口普通化妆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可以使用原备案资料的复印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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