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普通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中分类编码项下功效宣称类别如何选择?

答:

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第五条“化妆品应当根据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功效类别进行选择”,即普通化妆品应在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除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以及新功效以外的功效类别中进行选择。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3年09月28日

阅读原文: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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