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权威机构已公布的安全限量或结论,如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每日耐受剂量(TDI)、参考剂量(RfD)、一般认为安全物质(GRAS)等,未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未明确是否符合我国化妆品相关法规规定就采用相关结论。 (2)直接采用《中国药典》中的口服安全性数据。 (3)化妆品配方中的植物原料与所采用的该原料安全食用历史数据在使用部位上无对应关系。 (4)化妆品配方中的植物原料与所采用的该原料安全食用历史数据在提取工艺(如提取溶剂),杂质带入等条件上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