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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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二氧化钛、氧化锌等即可作着色剂又具有其他使用目的的原料,如何填写配方表原料名称?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一)规定“使用着色剂的,应当在产品配方原料名称栏中标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二氧化钛、氧化锌等非仅具着色剂使用目的的原料名称填写应视其在配方中的使用目的而定:如使用目的非着色剂(如填充剂、防晒剂等),则应填写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简称INCI名称)或者英文名称;如使用目的为着色剂,则应当填写CI号(无CI号的除外)。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3年01月28日

阅读原文: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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