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特证代办权威机构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产品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简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普通化妆品变更信息表外,还应当提交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及拟变更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07日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九)
扫描二维码关注 绿翊合规 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 绿翊合规 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lv-1.cn/qa/detail.php?id=212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