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填报配方时原料的使用目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根据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2号)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应根据原料在产品中的实际作用标注其主要使用目的。宣称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抗皱、去屑、除臭功效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适用于特殊人群除外),应在配方表使用目的栏中标注相应的功效原料,如果上述需标注的功效原料不是单一组分,应当在使用目的栏中明确其具体的功效成分。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4年03月18日

阅读原文: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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