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香精在成分的安全评估时,是否可以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最高历史使用量作为评估依据?

答:香精为类别原料,不可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香精”最高历史使用量作为评估证据。应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原则和要求对香精进行完整的安全评估,或提供产品所用香精符合国际日用香料协会(IFRA)实践法规要求或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21日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十二)

绿翊法律法规问答了解更多问答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한국어
しろうと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