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化妆品生产企业用于质量检测、稳定性测试的留样能否做为同批次产品的出厂留样?

答: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对出厂留样的包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出厂的产品为成品的,留样应当保持原始销售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当密封。若企业用于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和稳定性测试的留样不满足上述出厂留样的包装要求,就不能做为同批次产品的出厂留样。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5年01月14日

阅读原文: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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