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热门标签: 化妆品 生产经营 新原料 备案 美白 过渡期 牙膏 皂液 儿童 精油 小样 安全评估

问:仅以粘合人造指甲、固体装饰物为使用目的的美甲用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答:

根据《关于明确“嫁接睫毛日本卸妆膏”是否属于化妆品范畴的复函》(药监妆函〔2020〕 3号),粘合假睫毛的胶水,虽然施用于人体睫毛与嫁接睫毛粘连处,但其作用目的为粘连作用,不属于化妆品范畴。同理,以粘合人造指甲、固体装饰物为目的的美甲用品不属于化妆品。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5月29日

阅读原文: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三十九)

绿翊法律法规问答了解更多问答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