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二),考虑到产品配方调整后,新产品仍使用已注销产品的产品名称,新产品与旧产品可能同时存在于市场上,为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可在新产品标签上标注“新配方”、“配方调整”等客观性用语进行区分。“升级版”等用语无明确判定依据,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因此,产品配方调整后,新配方产品仍使用已注销的旧配方产品的产品名称的,可通过在新产品标签上标注“新配方”、“配方调整”等客观性用语进行区分。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2023年07月24日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