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上线通知》,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可选择以下方式填报原料安全相关信息:(1)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内的原料信息维护模块填报原料安全相关信息;(2)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企业已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报送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可填写原料报送码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化妆品备案原料信息填报要求见附件1。
序号 | 适用范围 | 原料类别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要求 |
1 | 2021.5.1起新备案化妆品 | 所有配方原料 | 填报原料来源、商品名。 |
2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如聚丙烯酰胺类、三乙醇胺、椰油酰胺DEA等。 | 填报原料质量规格或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 |
3 | 2022.1.1起新备案化妆品 | 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 | 填报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
4 | 2023.1.1起新备案化妆品 | 所有配方原料 | 填报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
5 | 2023.5.1前已备案的化妆品 | 所有配方原料 | 补齐全部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