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1)原料来源;
(2)制备工艺:物理加工、化学修饰、纯化方法及净化方法等;
(3)特征性组成要素:特征性成分(%);
(4)组成成分的理化特性;
(5)微生物情况;
(6)防腐剂和/或其他添加剂。
(1)物种来源(牛、羊、甲壳动物等)、物种通用名称、拉丁名、种属名称包括物种、属、科及使用的器官组织(胎盘、血清、软骨等);
(2)原产国(地区)等;
(3)制备过程:萃取条件、水解类型、纯化方法等;
(4)特征性成分含量;
(5)形态:粉末、溶液、悬浮液等;
(6)特征性组成要素:特征性的氨基酸、总氮、多糖等;
(7)理化特性;
(8)微生物情况(包括病毒性污染);
(9)防腐剂和/或其他添加剂。
(1)植物的通用名称、拉丁名;
(2)种属名称包括物种、属、科;
(3)所用植物的部分;
(4)感官描述:粉末、液态、色彩、气味等;
(5)形态解剖学描述;
(6)自然生态和地理分布;
(7)植物的来源包括地理来源以及是否栽培或野生;
(8)具体制备过程:收集、洗涤、干燥、萃取等;
(9)储存条件;
(10)特征性组成要素:特征性成分;
(11)理化特性;
(12)微生物情况包括真菌感染;
(13)农药、重金属残留等;
(14)防腐剂和/或其他添加剂;
(15)如果是含有溶剂的提取液,应说明包含的溶剂和有效成分的含量。
(1)制备过程;
(2)所用的生物描述:供体生物、受体生物、经修饰的微生物等;
(3)生物技术的类型/方式;
(4)微生物致病性;
(5)毒性成分包括生物代谢物、产生的毒素等;
(6)理化特性;
(7)微生物质量控制措施;
(8)防腐剂和/或其他添加剂。
对于特殊生物技术来源的原料,其中经修饰的对象(如微生物)或潜在的毒性物质不能彻底去除的,需提供数据予以说明。
香精香料应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和/或国际日用香料协会(IFRA)修正案及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