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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全面的化妆品原料登记报送服务,帮助原料商快速将原料合规进入化妆品行业。作为专业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机构,我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确保您的原料符合我国化妆品法规要求。
服务内容包括:登记报送平台账号申请、原料安全信息撰写、原料风险物质识别、原料安全评估报告、原料检验检测、功效评价方案整合、最后登记报送等专业的一站式服务。其中,原料登记报送及安全评估是我们核心业务,同时我们为化妆品原料商提供国内外法律法规合规咨询。
作为产品安全性评价的重要依据,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主要包括原料质量规格、安全性风险物质控制、原料安全风险评估结论等与原料安全相关的信息。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收录了我国已上市产品中使用过的化妆品原料的中文名称、部分原料的最高历史使用量等信息。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在选用《目录》收录的原料时,应当通过向原料生产商索要、查阅文献资料、开展研究试验等方式,收集、获取详尽的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并整理形成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
自2021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填报产品配方原料的来源和商品名信息,其中涉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还应当提交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或者安全相关信息。
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自2023年1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此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提供产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上线通知》,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可选择以下方式填报原料安全相关信息:(1)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内的原料信息维护模块填报原料安全相关信息;(2)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企业已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报送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可填写原料报送码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即《资料管理规定》附13,并上传以下文件:
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原料平台)主要用于化妆品原料企业或原料商指定的企业登记原料安全相关信息,信息登记完成后原料平台会自动生成原料报送码。该原料报送码可用于化妆品企业在产品注册备案时对相关原料安全信息进行关联。原料平台的使用可以大幅度简化企业在产品注册备案时,尤其是当某个原料用于多个产品生产时,对包括该原料主要成分、风险物质限量要求等与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重复填报。
序号 | 风险物质 | 需要评估的原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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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噁烷 | 含有乙氧基结构的原料:聚乙二醇(PEG)类、聚山梨醇酯类、PEG脂肪酸酯类、脂肪醇聚醚类、苯氧乙醇、泊洛沙姆等。 | |||
2 | 石棉 | 滑石粉 | |||
3 | 游离甲醛 | 含有甲醛及甲醛缓释体类的原料:咪唑烷基脲、DMDM乙内酰脲、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羟甲基甘氨酸钠、2-溴-2-硝基丙烷-1,3二醇、5-溴-5-硝基-1,3-二噁烷等。 | |||
4 | 甲醇 | 乙醇、变性乙醇、异丙醇等 | |||
5 | 二甘醇 | 甘油、丙二醇、乙二醇,乙氧基二甘醇,丁氧基双甘醇、二乙氧基二甘醇、二甘醇二苯甲酸酯、二甘醇二异壬酸酯、泊洛沙姆、聚乙二醇(PEG)类、聚山梨醇酯类、PEG脂肪酸酯类、脂肪醇聚醚类、聚酯-1、聚酯-5等。 | |||
6 | 苯酚 | 苯氧乙醇 | |||
7 | 丙烯酰胺 | 以丙烯酰胺为起始原料合成的聚合物:丙烯酰胺/丙烯酸钠共聚物、丙烯酰胺/丙烯酸铵共聚物、丙烯酰胺/丙烯酰基二甲基牛磺酸钠/丙烯酸共聚物、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酸酯-7、聚丙烯酸酯-10、聚丙烯酸酯-13、聚季铵盐-7、聚季铵盐-32、聚季铵盐-33、聚季铵盐-39、聚季铵盐-43、聚季铵盐-53、聚季铵盐-63等。 | |||
8 | 《规范》中有限制要求的原料 | (1)单链烷胺、单链烷醇胺及它们的盐类:氨丁三醇、氨甲基丙醇、吡罗克酮乙醇胺盐、乙醇胺等; (2)三链烷胺、三链烷醇胺及它们的盐类:三乙醇胺、乳酸TEA盐等; (3)脂肪酸双链烷酰胺及脂肪酸双链烷醇酰胺:椰油酰胺DEA、月桂酰胺DEA等; (4)需清楚全部精炼过程并能够证明所获得的物质不是致癌物的物质,如矿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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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药残留 | 仅经机械加工的植物原料。 | |||
说明: 第1-3项应提供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4项当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应提供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其它情况也可使用原料质量规格证明或原料检测报告等其它证明资料。 第8项应提供原料质量规格证明作为证明资料。 |
从事化妆品行业:14年
化妆品违禁词网 创始人
#微信公众号:李锦聪
资深化妆品法规老师
从事化妆品行业:17年
资深质量技术工程师
擅长:技术法规、注册备案、原料申报、质量管理、标准撰写等领域
从事化妆品行业:10年
资深质量管理专家
擅长:检验检测、功效评价、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办证等领域
电话:18922122453
邮箱:5144742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