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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联系受理大厅人员,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后,由受理人员发起依注销申请。
答:目前系统已按业务要求开放联系人、联系电话编辑
答:当前产品已经进入受理环节,进入受理环节的产品无法发起终止申请。终止前可先在 【申请单管理】列表查看终止目标的环节、状态。
答:老五类产品已划归为普通化妆品,不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故系统不再支持老五类产品的在线填报。
答:联系受理大厅,进行线下流程。
答:1、出具不予许可决定的不涉及安全性问题的申请才可发起再次申请注册。2、产品验证已扩展了老系统不予许可的数据验证。
答:为保证配方原料的使用目的规范系统优化增加了使用目的规范校验
答:对于未在系统发起过申请的产品,系统目前无法公示功效依据摘要。
答:申报新原料的用户,必须是在企业信息资料管理平台审核通过的新原料用户
答: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中,规定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需要进行注册,其他进行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