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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问:【注册系统-首次申请-申请表】注册人信息和生产企业信息与企业信息资料管理中数据不一致

答:修改过的企业信息需要通过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同步相关数据。


问:【注册系统-首次申请-申请表】委托境内生产的产品,在提交时系统有提示存在未确认的委托关系;委托境外生产的产品,会出现境外企业在选择时为空的情况

答:1、没有受托方在系统内对产品申报人发起的委托关系进行确认,需要联系受托方确认。 2、需确认企业角色是否为境内责任人,并确认是否在企业信息资料管理平台已完成境外企业的维护


问:【注册系统-首次申请-申请表】染发类产品会有两个剂型:氧化剂和染色剂,一个进口、一个国产的产品,如何填报?

答:按照进口产品申报,在勾选的生产信息时,境外生产和境内生产都要勾选。


问:【注册系统-首次申请-申请表】检验受理编号:1、无法提取检验报告信息。2、企业主体发生变化的,输入检验受理编号无法提取检验信息及报告。3、共用检验报告的如何操作?

答:1、保证检验受理编号的录入准确,确保检验系统报告已经审核完成。 2、因为检验系统下发的数据还为原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需要去检验系统更正后再次提取。 3、在当前产品申报时需要同时录入共用产品检验报告受理编号。


问:【注册系统-首次申请-申请表】使用新原料的产品在配方页面无法选择新原料

答:产品注册表中使用已注册/备案新原料处未选择新原料,导致后面配方页无法选择新原料。


问:【注册系统-首次申请-申请表】同系列防晒产品如何在系统录入?

答:对于同系列非最后的产品:进入首次申请,选择申报类别为“防晒”,勾选“是否为防晒抽检产品”;对于最后一个产品:需要勾选“是否最后一个防晒功能抽检产品”。在提交时,同系列产品需同时提交。


问:【注册系统-首次申请-申请表】在老系统中没有分类编码,新系统中的分类编码如何选择、填写?

答:分类编码的选择需要根据产品的属性进行选择,应真实的填报,且不能夸大功效。


问:【注册系统-产品配方】产品配方在保存时,提示配方含量必须为100%

答:老系统产品原料含量保存精度与新系统不一致的原因。


问:【注册系统-产品配方】提交时为何总有配方使用目的不规范提示?

答:未使用系统内基础字典


问:【注册系统-产品配方】配方中的推进剂如何填写?推进剂填写后下面的比例怎么填?

答:推进剂在填报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规及业务要求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