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砂膏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
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示例(完整版)
注:本报告格式及数据仅供参考
题 目: | (产品名称)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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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人: | |
评估日期: | 年 月 日 |
目 录
一、摘要................................. 1
二、产品简介.............................2
三、产品配方.............................3
四、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评估...............4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评估............... 5
六、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 6
七、安全评估结论.........................7
八、安全评估人员签名.....................8
九、安全评估人员简历.....................9
十、参考文献.............................10
十一、附录 ..............................11
一、摘要
xxx身体乳为驻留类化妆品,适用于全身,可每日使用,参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有关规定,对产品的微生物、有害物质和稳定性等进行了检测,并对配方所用的水、1,3-丙二醇、香精、花生醇、苯氧乙醇、墨角藻(FUCUS VESICULOSUS)提取物、蜂蜜和二棕榈酰羟脯氨酸8种成分,可能存在的二甘醇、苯酚等风险物质开展了安全评估。结果显示,该产品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产品简介
1、产品名称:xxx身体乳
2、产品使用方法:可涂抹于全身
3、日均使用量(g/day):7.82*
4、驻留因子:1.00
5、全身暴露量(SED):SED=日均使用量×驻留因子×成分在配方中百分比×经皮吸收率÷体重#
注:* 日均使用量参考《THE SCCS NOTES OF GUIDANCE FOR THE TESTING OF COSMETIC INGREDIENTS AND THEIR SAFETY EVALUATION (10TH REVISION)》。
# 体重一般为默认的成人体重(60 kg);经皮吸收率以100%计。
三、产品配方
本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均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或《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产品配方表见表1,产品实际成分含量表见表2。
表1 产品配方表
序号 | 中文名称 | INCI名称/英文名称 | 使用 目的 | 在《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序号 | 备注 |
1 | 水 | WATER | 溶剂 | 06260 | |
2 | 水 | WATER | 润肤剂 | 06260 | |
1,3丙二醇 | PROPANEDIOL | 00006 | |||
墨角藻(FUCUS VESICULOSUS)提取物 | FUCUS VESICULOSUS EXTRACT | 04728 | |||
3 | 香精 | PARFUM | 芳香剂 | 07008 | |
4 | 花生醇 | ARACHIDYL ALCOHOL | 润肤剂 | 02992 | |
5 | 苯氧乙醇 | PHENOXYETHANOL | 防腐剂 | 01294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37 |
6 | 蜂(Apis mellifera)蜜 | HONEY | 保湿剂 | 02341 | |
7 | 二棕榈酰羟脯氨酸 | DIPALMITOYL HYDROXYPROLINE | 保湿剂 | 02255 |
注:本配方仅为示例,非实际配方。产品配方应提供全部原料,并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
表2 产品实际成分含量表
标准中文名称 | INCI名 | 实际成分含量(%) |
水 | WATER | 97.0999 |
1,3丙二醇 | PROPANEDIOL | 1.0000 |
香精 | PARFUM | 0.6000 |
花生醇 | ARACHIDYL ALCOHOL | 0. 6000 |
苯氧乙醇 | PHENOXYETHANOL | 0.5000 |
墨角藻(FUCUS VESICULOSUS)提取物 | FUCUS VESICULOSUS EXTRACT | 0.1000 |
蜂(Apis mellifera)蜜 | HONEY | 0.1000 |
二棕榈酰羟脯氨酸 | DIPALMITOYL HYDROXYPROLINE | 0.0001 |
四、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评估
1号原料:水,本产品所用的水是经过微孔过滤,离子交换,热灭菌等工艺获得的纯化水,无安全性风险问题。
2号原料:水、1,3-丙二醇和墨角藻(FUCUS VESICULOSUS)提取物的混合物。
水,本产品所用的水是经过微孔过滤,离子交换,热灭菌等工艺获得的纯化水,无安全性风险问题。
1,3-丙二醇,急性毒性: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显示该原料为低毒性;皮肤刺激性:该成分浓度为100%时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性;眼刺激性:该成分浓度为100%时无刺激性;皮肤变态反应:该成分浓度为50%时无致敏性;皮肤光毒性:该成分不具有紫外光吸收特性,因此不具有皮肤光毒性;致突变性:该成分无潜在基因突变性或染色体畸变性。系统毒性:经危害特征描述,该成分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AEL)为1000mg/kg bw/d;生殖和发育毒性:该成分未观察到生殖和发育毒性[1,2]。暴露剂量(SED)=1.3mg/kg bw/d,经计算安全边际值MoS=1000/1.3=769>100,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墨角藻(FUCUS VESICULOSUS)提取物,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5%时该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3],该原料的添加量为0.1000%,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3号原料:香精,产品中所使用的香精符合IFRA 证书要求。
4号原料:花生醇,为1-二十烷醇,属于直链长链饱和脂肪醇。直链长链饱和脂肪醇类物质的通用分子结构式为CnH2n+2O,该类物质都具有直链碳链结构,且都具有末端醇羟基作为关键官能团,化学结构的区别是碳链长短的不同。因此,花生醇和具有近似碳链长度的饱和脂肪醇(如1-十八醇、1-二十二醇)在理化性质、危害描述、危害特征描述等上的数据可以相互参考。
花生醇的毒理学终点:急性毒性: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显示该原料为实际无毒性。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显示该原料为微毒性。皮肤刺激性:根据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毒理学安全数据,浓度为50%时,该原料对皮肤无刺激性。眼刺激性:根据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毒理学安全数据,浓度为50%时该原料对眼睛无刺激性。皮肤变态反应:该原料无致敏性。皮肤光毒性:该原料无皮肤光毒性。致突变性:无潜在基因突变性或染色体畸变性。系统毒性:经过危害特征描述,该原料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AEL)为 1000 mg/kg bw/day。生殖发育毒性:该原料的交叉参考物1-二十二醇在重复剂量毒性/生殖发育毒性试验中未观测到发育和生殖毒性反应,其NOAEL为 1000 mg/kg bw/day。另一交叉参考物1-十八醇在生殖发育毒性试验中也未观测到生殖发育毒性反应,其NOAEL为 2000 mg/kg bw/day。鉴于化学结构的相似性,花生醇(C=20)的生殖发育毒性应与1-二十二醇和1-十八醇相近。此外,据研究表明,直链饱和脂肪醇的经皮、经口吸收率与碳链长度直接相关。当碳链长度大于7时,饱和脂肪醇的经皮、经口吸收率随碳链长度的增加而下降。因此,花生醇的生殖发育毒性应不高于其交叉参照物的生殖发育毒性,基于保守原则,NOAEL选取1000 mg/kg bw/day[4-6]。安全评估用NOAEL的选择:选取经口重复染毒试验资料的NOAEL 1000 mg/kg/day用以计算安全边际值。暴露剂量=7.82*1000*0. 6000*1*1/(60*100)=0.782mg/kg/d。安全边际值MoS = 1000/0. 782=1279> 100。该原料在本产品中的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5号原料:苯氧乙醇,《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4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规定,苯氧乙醇的限用量为1%[7],本配方的添加量为0.5000%,符合要求。该原料在本产品中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6号原料:蜂(Apis mellifera)蜜,该原料无皮肤刺激性、眼刺激性、皮肤致敏性、皮肤光毒性等局部毒性[8,9],且作为食物有悠久食用历史,无系统毒性风险。因此该原料在本产品中的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7号原料:二棕榈酰羟脯氨酸,根据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毒理学安全数据,该原料在浓度为10%时无皮肤刺激性、眼刺激性、皮肤致敏性、皮肤光毒性等局部毒性。根据现有数据,该原料在Ames或哺乳细胞小鼠淋巴瘤试验(MLA)中无致突变性,在MLA或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无染色体损伤,因此排除了遗传毒性。二棕榈酰羟脯氨酸的化学结构明确,含量较低,缺乏系统毒理学数据,符合毒理学关注阈值方法(TTC)方法的使用条件,根据其化学结构分类,辅助Toxtree工具将其分类为III类,TTC限值为1.5µg/kg/day (90 µg/day)。本原料在配方中的暴露量为7.82 µg/day,低于Cramer III类TTC限值,故无系统毒性风险。该原料在本产品中的应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的安全评估
本产品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要求,基于当前科学认知水平,对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风险物质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
本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和产品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技术上无法避免、由原料带入的杂质,残留的微量杂质在正常合理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产品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见表3。
表3 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
标准中文名称 | 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 | 备注 |
水 | 无 | / |
1,3-丙二醇 | 二甘醇 | 欧洲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关于二甘醇杂质的意见中,浓度不超过0.1%时,其在化妆品中的存在是安全的。 终产品二甘醇的检验报告附后。 |
香精 | 无 | / |
花生醇 | 无 | / |
苯氧乙醇 | 二噁烷和苯酚 | 二噁烷:化妆品终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一章中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即二噁烷的残留浓度应小于30mg/kg。本产品中二噁烷的残留浓度符合该要求。 苯酚:根据日本化妆品标准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中,苯酚在化妆品中的限量为0.1g/100g,本产品中苯酚含量为0.002g/100g,因此,本原料不具有安全性风险,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
墨角藻(FUCUS VESICULOSUS)提取物 | 无 | / |
蜂蜜 | 无 | / |
二棕榈酰羟脯氨酸 | 无 | / |
此外,该产品终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其铅、汞、砷、镉、二噁烷检验结果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限值要求。
六、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
本产品为身体乳(驻留类化妆品),适用于涂抹于全身,可每日使用。
本产品无需标注警示用语。
七、安全评估结论
本产品为身体乳(驻留类化妆品),可每日使用,涂抹于全身。主要暴露方式为经皮吸收,根据产品的特性,对本产品的暴露评估仅考虑经皮途径。
通过对产品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估:
1、各成分的安全评估结果显示,所有成分在本产品浓度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检测及评估结果显示,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3、防腐剂挑战结果符合有关要求;
4、微生物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微生物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5、有害物质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要求;
6、产品的理化特性、稳定性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要求;
7、产品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评估结果显示,符合相关要求;
8、配方中各成分之间未预见发生有害的相互作用。
综上,认为该产品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八、安全评估人员签名
评估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地址:xxxxxxxxxxxxxx
九、安全评估人员简历
xxxxxx
十、参考文献
格式举例: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2. Ralph Gingell, Jeannie B. Kirkpatrick, and David R. Subchronic Toxicity Study of 1,3-Propanediol Administered Orally to Rat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oxicology, 2000,19: 27–32
3. Safety Assessment of Brown Algae-Derived Ingredients as Used in Cosmetics. Final report 2019 available from CIR
说明:参考文献按照格式要求列出明确的出处及来源,原文留档备查,无需提交。
十一、附录
1、香精的IFRA证书(也可提供原料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符合GB/T 22731-2017 日用香精标准声明等)
2、原料供应商提供的1,3-丙二醇、花生醇毒理学检测报告(也可提供原料供应商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3、产品中二甘醇、苯酚、二噁烷检测报告(除注册或备案要求的检验项目外,其他也可根据原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推算)
4、防腐剂挑战报告
5、微生物检测报告(注册备案资料要求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6、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注册备案资料要求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7、理化特性、稳定性报告
8、包装材料相容性检测报告
注:此报告仅为示例,实际进行产品评估时,需按照本导则结合产品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绿翊(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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