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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问: 半成品我们公司根据不同产品设置不同使用期限,有的立即生产,一般是三个月,但是超过三个月复检合格,研发确定可以生产的,是否可以生产,有没有最后期限的要求?之前有做过调查问卷,存放期限,使用期限,是否可以这样划分?


答: 这个涉及到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的问题,超过设定的三个月期限后经过复检论证合格的话,个人认为是可以生产的。但是不能再过三个月再复检合格,企业自己应该要制定相关的制度,不能反反复复无限期的复检,那样就相当于没有规定有效期了,就失去了规定使用期限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