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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的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产品,如何进行过渡期管理?


答: 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之日前已经经过注册,并且在《条例》施行时注册证书依然处于有效期内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不论其原注册证书有效期于何时终止,自《条例》施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以继续上市流通,企业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但是,过渡期届满后,这些化妆品就不能继续上市流通,企业应停止生产、进口、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