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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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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证据类型3:本企业最高使用量
答:
1、各成分的安全评估内容应至少包含《导则》附录4表2所列内容。 2、个别原料评估内容较多不易填写时,可在对应原料“评估结论”处标注“见附页”,并将该内容附在“各成分的安全评估表”之后。 3、评估时采用国内外权威机构已公布的安全限量或结论或其他数据时,应当列明参考文献。
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暂存未提交的产品备案草稿,是否会被清理?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产品标签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1月1日起申请首次备案的产品是否应及时填报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含禁用成分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含禁用成分产品变更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8条第 2款,要求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电子系统的能不能不产生具体名录,而在文件中说明信息获取方式?
100%纯度的单方精油,是从植物中直接提取的,不能直接使用于皮肤。此类产品是属于化妆品还是属于香料、香精?
0.1%含量的成分属于微量成分吗?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产品补录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