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特证代办权威机构
首页
服务项目
注册备案
检验检测
审厂办证
安全评估
原料报送
法律法规
法规导航
法规汇编
法规问答
执行标准
包装标志
实用工具
原料查询
原料查询
查安全分
SED/MoS
标签审核
特证申报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搜索
问:
若写了功效词汇,要不就选19个限定词,要不就归为“新功效”,功效宣称是否被“强行归类”了?
答:
限定功效词汇,不算是强制行为,而是企业进行产品备案时,需要先对自身产品进行判定。如果有功效宣称,在19个功效词语中选择与自身产品功效靠近的类别就行,如果是“新功效”就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 所谓“证据”,即《规范》第五条规定提出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依据包括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结果等。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方法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能够满足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目的。
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暂存未提交的产品备案草稿,是否会被清理?
28条第 2款,要求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电子系统的能不能不产生具体名录,而在文件中说明信息获取方式?
100%纯度的单方精油,是从植物中直接提取的,不能直接使用于皮肤。此类产品是属于化妆品还是属于香料、香精?
0.1%含量的成分属于微量成分吗?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产品补录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含禁用成分产品变更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1月1日起申请首次备案的产品是否应及时填报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含禁用成分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产品标签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