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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问: 宣称祛痘、抗皱功效的淋洗类产品,提交安全评估报告(简化版)后,是否可以免做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


答: 不可以。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要求,宣称祛痘、抗皱功效的淋洗类产品,均应当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进行人体安全性及功效评价检验前,应当先完成微生物及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并出具书面报告。上述检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人体安全性评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