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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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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留样?
答:
《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留存每一批生产的化妆品样品备查。留存样品数量应当能多满足开展注册备案检验所需,可以不包括防晒、防脱发等人体功效试验所需的样品数量。
2022年1月1日起申请首次备案的产品是否应及时填报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暂存未提交的产品备案草稿,是否会被清理?
28条第 2款,要求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电子系统的能不能不产生具体名录,而在文件中说明信息获取方式?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含禁用成分产品变更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产品标签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含禁用成分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2022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产品补录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新规实施要点?
100%纯度的单方精油,是从植物中直接提取的,不能直接使用于皮肤。此类产品是属于化妆品还是属于香料、香精?
0.1%含量的成分属于微量成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