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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问: 标签标注引导语不规范的几种情形?


答: (1)无“净含量”引导语; (2)缺“成分:”引导语; (3)生产许可证编号引导语有误; (4)总经销,“委托方”引导语有误; (5)标签中不应出现第三方无关企业:监制方; (6)建议规范标签引导语“制造商”为“生产企业”; (7)议规范安全警告用语的引导语,如“注意"、“注意事项”、“警告”; (8)建议删除标签上“出品”、“生产”二字,同时规范企业引导语和地址标注,如“委托方/地址、被委托方/地址; (9)请规范标签引导语“规格”为“净含量:”; (10)建议规范引导语“生产单位”为“生产企业”; (11)产品未标注合格信息; (12)标签上未标注产地信息; (13)标签引导语“产品型号”不妥; (14)“温馨提示”建议规范为“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