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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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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司在产品配方中申报了“浮游生物提取物”并送到检验机构检验,后续得知“浮游生物提取物”是一类原料,应当说明所包含的具体原料。现我司欲变更进行修改可以吗?
答:
产品配方中申报了“浮游生物提取物”,按照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浮游生物提取物”是一类原料,应当说明所包含的具体原料。该产品与检验机构盖章确认的配方相比,备案人将“浮游生物提取物”所指的具体原料进行了修改,并提供了藻类在分类学上的相关资料,以证明修改前后所指的具体原料仅为文字表述的不同,配方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经查,提供的说明性文件不能够支持备案人的说法,修改前后所指的两种藻类拉丁学名不同,不是同一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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