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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问: 第三种套装如何备案?(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


答: 该类型的产品,在套盒外观上跟第一种类型很相近,都为套装产品,并且套盒内部都含有独立包装的单品。但是该类型的产品与第一种类型的产品最大的区别在于产品的使用方法不同:为两种或多种产品配合使用,不能单独使用。 对于这种类型的产品在进行备案时,只需要对套盒以“单品的形式”进行备案。而备案产品的配方中,分别报备所有单品配方,并且该类产品需要在备案申请表资料页——其他信息中勾选“套装产品”。 这种形式套装产品,以染发类、护肤类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