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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备案法规问答

问: 哪些产品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


答: (1)使用目的不属于化妆品定义,如:1、宣称“促进解决眼圈眼袋”“助眠,闻嗅放松,配合刮痧板,喷洒于睡衣和床品上”“淋巴排毒、腹股沟、大腿内侧”;2、宣传医疗作用的,如包装图示为中医问诊等;3、宣传抗菌抑菌作用,如宣称细菌图标等;4、宣传驱蚊作用,如宣称防蚊、防虫杀菌抑菌、蚊虫的图案。 (2)使用部位不属于化妆品定义,如洗眼、润鼻、私密部位。 (3)使用方法不属于化妆品定义,如注射、香薰、美容针、口服胶原蛋白、微整容、煮开、艾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