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CIR > 正文内容

化妆品原料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的安全评估报告 - 李锦聪

绿翊合规6个月前 (11-08)CIR6312

化妆品原料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的安全评估报告

序号:06204

标准中文名称: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

INCI名称/英文名称:DIAZOLIDINYL UREA

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

CAS号:78491-02-8

EC 号(EINECS):278-928-2

化妆品使用目的:防腐剂

欧盟原料使用目的:PRESERVATIVE

原料介绍(来自网络):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是一种限用物质,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为化妆品准用防腐剂,在化妆品中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5%。该防腐剂具有广谱抑菌作用,通过缓慢释放甲醛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从而达到防腐的目的。长期使用含此类防腐剂的化妆品容易导致过敏反应。 陈丹丹, 茹歌, 袁晓倩,等. 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化妆品中的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J]. 化学分析计量, 2019(3).

英文介绍:1-[1,3-bis(Hydroxymethyl)-2,5-dioxoimidazolidin-4-yl]-1,3-bis(hydroxymethyl)urea

美丽修行EWG安全分:⑤

--------------化妆品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信息--------------

中国化妆品驻留类最高历史使用量:

中国化妆品淋洗类最高历史使用量: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备注: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驻留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淋洗类):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淋洗类):

文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适用及(或)使用范围/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其他限制和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准用防腐剂(表4)序号18;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5%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游离甲醛

建议原料或产品检测项目:

一般认为安全物质(GRAS):

致敏组分:

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V/46

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要求:GB 22115-2008《牙膏技术规范》 表5 防腐剂

序号:17

中文名称: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

英文名称:N-(hydroxymethyl)-N-(dihydroxymethyl-1,3-dioxo-2, 5-imidazolinidyl-4)-N'-(hydroxymethyl) urea

INCI名称 :diazolidinyl urea

牙膏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0.5%

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标签上应标注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来源:化妆品安评网

评估人:李锦聪、钟柱宏

链接:http://www.hzpwjc.cn/ingredient/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绿翊(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lv-1.cn/cir/index.php/post/12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