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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原料精氨酸的安全评估报告 - 李锦聪

绿翊合规1年前 (2023-11-08)CIR3139

化妆品原料精氨酸的安全评估报告

序号:03519

标准中文名称:精氨酸

INCI名称/英文名称:ARGININE

日本化妆品原料名称:アルギニン

CAS号:74-79-3;7200-25-1

EC 号(EINECS):200-811-1 / 230-571-3

化妆品使用目的:pH调节剂、抗静电剂、发用调理剂、皮肤保护剂

欧盟原料使用目的:ANTISTATIC, FRAGRANCE, HAIR CONDITIONING, SKIN CONDITIONING

原料介绍(来自网络):精氨酸属于碱性氨基酸,在化妆品中主要用于干燥性皮肤的调理,与具有保湿作用的果酸、海藻糖等协同作用,可保持皮肤水分,柔滑肌肤,并减少皮屑的剥落。因为精氨酸呈碱性,因此可代替氨水用于染发剂,既可避免氨水刺激气味,又可提高染料的着色力,对头发没有伤害。精氨酸也是最常用的化妆品营养性助剂。

英文介绍:L-Arginine

美丽修行EWG安全分:①

--------------化妆品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信息--------------

中国化妆品驻留类最高历史使用量:5.8%

中国化妆品淋洗类最高历史使用量:11.45%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备注: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驻留类):2%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驻留类):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2%时该原料在驻留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安全限量/用量(淋洗类):18%

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估结论(淋洗类):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评估结果显示,浓度不高于18%时该原料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使用是安全的。

文献:Safety Assessment of α-Amino Acids as Used in Cosmetics. IJT 32(Suppl. 4):41-64, 2013

适用及(或)使用范围/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无

建议原料或产品检测项目:

一般认为安全物质(GRAS):

致敏组分:

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GB 22115-2008 牙膏用原料规范要求:

来源:化妆品安评网

评估人:李锦聪、钟柱宏

链接:http://www.hzpwjc.cn/ingred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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